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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粉加工设备(20-400目)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MTW欧版磨、LM立式磨等细粉加工设备,拥有多项国家专利,能够将石灰石、方解石、碳酸钙、重晶石、石膏、膨润土等物料研磨至20-400目,是您在电厂脱硫、煤粉制备、重钙加工等工业制粉领域的得力助手。

超细粉加工设备(400-3250目)

LUM超细立磨、MW环辊微粉磨吸收现代工业磨粉技术,专注于400-3250目范围内超细粉磨加工,细度可调可控,突破超细粉加工产能瓶颈,是超细粉加工领域粉磨装备的良好选择。

粗粉加工设备(0-3MM)

兼具磨粉机和破碎机性能优势,产量高、破碎比大、成品率高,在粗粉加工方面成绩斐然。

国家发改粉煤灰政策财政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5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发展和

2013年1月17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十部门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17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3年1月5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Food and Agriculture

2015年9月23日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 《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25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概念,提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3年3月28日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部门

2021年3月18日  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18日  答: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

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相关工业投资

2024年7月11日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企业符合目录内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按照目录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年出台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2日 生效日期 2015年06月12日 文书字号 财税(2015)73号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二)销售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5日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标准,组织开展粉煤灰清洁高效利用关键

发改环资 [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

2021年3月23日  发改环资[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 年修订)》的通知 44利用刨花、锯末、农作物剩余物、制糖废渣、粉煤灰、冶炼废矿渣、盐化工废液(氯化镁)等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45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3年1月5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5 天之前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23年9月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8日  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动农业领域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3年1月5日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标准,组织开展粉煤灰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

2023年8月9日  2021年12月1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自治区工信厅】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

2024年7月11日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贴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 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补贴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

国家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 粉煤灰功能化高附加值改性

2021年2月7日  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管理办法》指出,经认定具备综合利用产品或工艺、技术的企业按规定可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6年1月7日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二)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发改环资 [2004]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1月12日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落实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防止骗取税收优惠。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税 屋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一月十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 《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25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概念,提出了综合管理的要求和鼓励扶持重点,并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 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2009年3月16日  十、本通知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发展和

2013年1月17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 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

国经贸节[1994]14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1994年1月11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经贸节[1994]14号 税屋提示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19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5日起,本法规全

十部门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17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5年6月12日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

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2010年5月18日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国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和有关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以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的所得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并免征增值税;对以煤矸石等为燃料综合利用发电实行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能源局

2013年1月18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网上公示及调查】 【进行中】关于2023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获奖名单的公示 【 意见征求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27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 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发布1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技 术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 、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2008年12月9日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条、第三条、第四条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

2021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3年3月28日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公布 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 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

2022年11月23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X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4入大规模利用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超额完成 规划目标9个百分点。累计利用粉煤灰超过10亿吨、煤矸石约 11亿吨、冶炼渣约5亿吨,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18日  答: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

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相关工业投资

2024年7月11日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企业符合目录内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按照目录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年出台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2日 生效日期 2015年06月12日 文书字号 财税(2015)73号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二)销售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5日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标准,组织开展粉煤灰清洁高效利用关键

发改环资 [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

2021年3月23日  发改环资[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 年修订)》的通知 44利用刨花、锯末、农作物剩余物、制糖废渣、粉煤灰、冶炼废矿渣、盐化工废液(氯化镁)等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45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3年1月5日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5 天之前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23年9月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8日  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动农业领域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3年1月5日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标准,组织开展粉煤灰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